2011—2012年度评先方案
武汉市社科联(2011—2012年度)先进社团和
先进社团工作者评选方案
为切实做好2011—2012年度先进社团、先进社团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通过评选表彰先进活动,促进我市社科类社团更好地为复兴大武汉和构建和谐武汉、幸福武汉、美丽武汉服务,调动和激发我市社团工作者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为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科学贡献力量。
二、评选项目
(一)先进社团(含十佳社团)
(二)先进社团带头人(含十佳社团带头人)
(三)先进社团工作者
三、评选对象
2011—2012年度先进社团参评对象为市社科联直管和市社科联团体会员单位;先进社团带头人参评对象为社团主要负责人和社团秘书长;先进社团工作者参评对象为社团工作者。
四、评选标准
(一)先进社团评选条件
1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纪守法;
2、按照社团章程开展工作,定期年检,机构健全,有专职的社团工作人员,单独稳定的办公场所,保证社团正常开展工作的经费,档案资料完整,各项工作安排周详,组织有序;
3、开展理论研究,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、时代化、大众化理论创新;
4、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积极组织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,建言献策,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,为武汉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,产生较好的反响;
5、充分发挥社团资源优势,引导和动员会员积极开展社会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,努力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服务,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;
6、积极主动地参加市社科联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二)先进社团带头人评选条件
1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规章制度,廉洁奉公,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;
2、从事社团领导工作三年以上,作风正派,工作勤奋,爱岗敬业,业绩突出,在社团工作中作用重要;
3、团结协作,有较高的凝聚力、号召力和影响力,努力为社团服务,社团工作取得较好成绩;
4、大局意识强,有较高的理论水平、科研能力,较为丰富的社团工作经验。
(三)先进社团工作者评选条件
1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,践行科学发展观,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规章制度,廉洁奉公,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。
2、取得社团会员资格三年以上,热心社团工作,积极参加社团活动,作风正派,工作认真负责,业务能力较强,社团工作取得较好成绩。
3、团结协作,与社团保持紧密联系,得到领导和其他会员的肯定和赞赏。
4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、科研能力和社团工作经验。
五、评选办法
(一)先进社团(含十佳社团)
依照评选标准,采取各社团自主申报、主管部门推荐、社团秘书长工作会议表决、市社科联主席团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。
(二)先进社团带头人(含十佳社团带头人)
各社团自行推荐(只有获得先进社团的单位,才具有先进社团带头人参评资格),推荐名额为1人(原则上从社团主要负责人和秘书长中产生)。
(三)先进社团工作者
依照评选标准,各社团可推荐2人报市社科联审定。
参加先进社团评选,须填写《武汉市社科联先进社团申报表》(表1);先进社团带头人须填写《武汉市社科联先进社团带头人推荐表》(表2);先进社团工作者须填写《武汉市社科联先进社团工作者推荐表》(表3)。以上申报表可登陆武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(
www.whskl.org.cn)下载,按要求填写后于2012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社科联。
联 系 人:肖汉萍 联系电话:82616612
武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2012年11月28日